第97章 大漠謠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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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慶被冰冷環繞,驚醒在寒冷的水池之中。
金站在岸上, 環胸看著她。
“清醒了嗎?”他不安好意的笑著, 肆意欣賞著元慶的狼狽。
元慶掙紮著從水中站起, 泉水不深, 剛到她的小腿肚。水很清澈,借著清冷的月光,能看清泉底的石子。此時, 卻因為元慶的存在,蕩漾起沾染著黃沙與泥土的黃色波紋。
這麽好的水, 臟了。
元慶皺起眉頭,夜風吹的她結結實實打了個寒顫。
“還不上來?”她的動作自然沒有逃過金的眼睛,年輕血族拋下一句話,轉身向著綠洲裏的密林走去。
“這裏頭有不少東西呢。”他沒頭沒腦的丟下一句。
元慶眉頭皺的更深,她俯下身子, 捧起一把水揚在臉上,踉踉蹌蹌的爬上岸, 走到落水位置的上游, 俯下身子, 捧起泉水喝了個痛快。
她的衣服濕透了,就著汗水泥土粘在身上, 黏黏糊糊的,讓人非常的不適。再加上,沙漠夜間溫度極低,她的骨頭不住的顫抖。
“跟上。”金停下腳步, 轉頭看向還站在泉邊發呆的元慶,“來的路上我可是看到了沙漠狼。”
元慶咬牙,慢悠悠地跟在他後面。
這片綠洲不算小,金聞到了一些特殊的氣味。
不過這味道很淺,他不能確定是不是如同他猜想的一樣。
他大步走進不大的林子,元慶拖著受傷的腿跟在後面,她走的很慢,又餓又累,體力匱乏,意志力都快要耗盡。
終於,一步踩空後,元慶倒在了地上。
金停下腳步,也不回頭去看。
“真麻煩。”他罵了一句,轉身快走幾步,伸手將地上的人提起來,扔在肩上,扛著她繼續前進。
穿過不大的林子,兩人出現在綠洲的另一端。不遠處,泉眼冒著一股股的清流。
是剛才那水的源頭。
經的視線只在那生命之源上停留了短短一瞬,吸引他來到這裏的並不是泉水,他轉過身,看到了泉水旁幾座破爛的土屋。
這綠洲有人生活的痕跡。
也許是沙漠中強盜的據點,也許是大型商隊修整的落腳點。
不過,現在這裏並沒有人。
金閃身,扛著元慶出現在土培房外。
他擡腿踢開那破爛的門,揚起一層飛灰。
金嫌棄的皺起眉頭後退了幾步。
“臟死了。”吸血鬼討厭臟亂。
但現在別無選擇,他扭頭看了眼肩膀上扛著的纖弱少女,無奈的撇了撇唇。
金彎腰走進土培房,掃了一眼墻面上掛著的一個巨大的鹿頭骨。
他勾了勾手,夜風從門外湧入,卷起土炕上的灰塵飛出窗外。
這是金的秘密。
所有的人都知道他擁有血族中罕見的能力,但卻很少有人知道,成年之後的他,還可以控制風。
金將元慶丟在船上,胡亂地扯下她身上的濕衣服,他走出這件土培房,快速的在其他幾間房子裏尋找了一會兒,抱著兩件陳舊的獸皮走了進來。
今看了看有些臟的皮子,又看了看炕上因為寒冷蜷縮起身體的少女。
他抿了抿唇,彎腰走出土房子,將皮子扔在泉裏。風拖著那兩件皮革上上下下,金站在岸上面無表情的看著前方。
算著時間差不多,風舉起那兩件皮革,接替出現的是火焰,金小心翼翼的控制著火,烘幹了兩件皮革。
他又彎腰走進土房子,將洗幹凈的皮子在床上的女人身上。
黑霧彌漫,金離開房間。
他的身影出現在屋頂上,浪費吸血鬼的能力給一個女人做一些無關緊要的事,讓他感到有些煩躁。
應該直接咬死她。
金皺起眉頭。
他說不清楚,吸食她血液的時候,自己為什麽會突然停下,如果沒有停下,她當時就會死。
“命真大。”金想起西澤的話,扯扯唇角。
他餓了,因為幫這個可惡的麻煩女人弄這弄那,血液的力量消耗得比他想象中快的多。
再加上他本就被陽光灼燒,恢覆現在的水平就已經消耗掉了多數的能量。
可很顯然,屋子裏的那個女人沒辦法再承受他的需求,這一口咬下去,無論她的命多硬,可真的會交代在這裏。
西澤說過,無論怎樣務必要保證她的性命。
金越想越煩,昂頭看著沙漠夜晚的月亮,他身影突然散開,化作濃重的黑霧,消失在這片綠洲。
他的身影在幾裏之外重聚,吸血鬼堅韌利爪洞穿沙漠狼脆弱的纖腰,內臟鮮血流了一地。
金提起那匹狼的身體,還未等頭狼反應過來,就消失在沙漠之中,只留下一地的鮮血。
金重新出現在綠洲裏,他把獵殺來的沙漠狼丟在地上,面無表情看著眼前奄奄一息的生物。
他嘆了口氣。
不情不願的蹲下身子,雙手鉗制起那狼的脖頸,張嘴咬了下去。
金閉著眼睛,任由本能吞噬著血液,他懶得仔細思考自己具體在幹什麽,也不想知道這血液到底是什麽樣的味道。
為了活下去。
他腦海裏只剩下這一個想法。
金拋下狼的屍體,踉踉蹌蹌的走到泉水邊,洗幹凈了自己身上沾染到的鮮血。
末了,他突然大笑起來。
笑著前所未有的體驗。
金笑夠了,重新恢覆成面無表情的樣子,他覺得自己連只喝人血都能放棄也無所謂其他的東西了。
這樣想著,金站起身,將那匹已經死去的狼剝皮刨屍,分解出脊柱附近的兩塊肌肉,他回想著商隊中人類向導烤肉的手法,處理的那兩塊狼肉。
然後用隨手摘來的闊葉包裹著,彎腰走進了土房子。
元慶蜷縮在土炕上,她拽緊了身上的那塊獸皮,可即使是這樣,她仍然感覺到寒冷。
冷熱交替,她又生病了,這一次,更加的嚴重。
金拿著兩塊烤好的肉靠近土炕,他喊了一聲,沒有回答,年輕的血族皺緊了眉頭,不情不願的擡手推了一下眼前土炕上的身子。
滾燙。
又成了火爐。
金抿起唇,人類的脆弱超乎他的想象。
可想起那個堅定走在前方的身影,他突然覺得,人類的意志也超乎他的想象。
金將烤肉放在一旁,坐上土炕。
他垂頭看著眼前少女緊皺的眉頭。
比起在古都洛陽,新婚之夜見到的那副模樣,眼前的少女瘦了許多,眉宇之間,凝結著郁氣。
她睜著眼睛的時候,不是這樣的。
金按手按在她的眉心,用力,想要分開她團簇在一起的眉頭。
沒用,反而手指被燙的生疼。
金收回了手指,搖醒了元慶。
“醒醒,餵。”他的力氣控制的很微妙,不大不小,可他的聲音很聒噪,抄得人難受。
元慶的眉頭皺得更深。
“我好難受。”她輕聲呢喃著,聲音又低又啞。
“你得吃東西。”
“吵死了。”元氣呢喃著,翻了個身。
金的臉色瞬間就陰沈下來。
他用獸皮裹住元慶,直接將她提了起來,“你死了,我可是得餓肚子。”
想起剛剛的舉動,金的語氣更加的不善,“你最好乖乖給我活著。我說什麽,你最好聽話的跟著做。”
吵死了。
昏沈之間,一個聲音不斷的在耳邊響著,說的些亂七八糟的話。
元慶睜開眼睛,定定的看向眼前的人,她的大腦有些不清不楚,無法分辨眼前的人到底是誰。
“小茶。”她說,“少嘮叨幾句。”
“本宮覺得很吵,本宮想睡覺。”
“胡說八道什麽呢?”
“大膽。”元慶瞪著眼睛,“誰允許你用這樣的口氣和本宮說話?皇兄嗎?”
提到元詡,元慶的表情柔和了許多。
“皇兄為什麽不來看我啊?他說潘嫂子又吵架了嗎?他就會讓你來嘮叨我。”
金聽著她的胡言亂語,氣得快要爆炸。
“睜大你的狗眼看看我是誰。”
元慶果然聽話的睜大了眼睛,她端詳著金的樣子,突然就紅了眼眶。
她猛地撲進金的懷抱。
“皇兄。”
“說了不要嫁人,就非要讓我嫁人。”
“我好委屈,放著大魏皇宮不享受非要來這勞什子鳥地方,又累又餓,還很疼。”說著,一只不安分的小腳從獸皮中探出,高舉在金的面前,“皇兄你看,好痛。”
金的臉色更黑。
他擡手去摁那只腳,元慶躲開,小腳腕一搖一搖的。
“醜死了。”她放下腿,“嫁人一點都不好。”
“皇兄,我好想你。”元慶摟住金的一直手臂,用他冰冷的手覆蓋在自己的額頭上,“涼涼的,好舒服。”
“皇兄,安寧好累,你唱歌哄安寧睡覺吧,就像小時候那樣。”
“唱你妹……”
“嗯,快唱給妹妹聽吧。”
“……”唱你姐。
金低著頭,看著環住他身體的女人,胸口的柔軟讓他有些心猿意馬。
金想什麽做什麽,他微挑起眉,手滑入獸皮之內,捏著一側的山峰。
“好啊。”他壓低聲音,回想起先前在酒館妓.院聽過的曲調。
俊逸的血族微瞇起眼睛,哼唱著艷俗的曲調,手指微勾,像是火焰山。
金綻放出笑容,透著壞氣,又充斥著難以抗拒的魅力。
大漠的上空,飄著來自酒館下街的低俗小曲。
靡靡緋色。
作者有話要說:絲綢之路這段是我高二構思這個故事時候就出現過的場景,是在太喜歡這種了。
如果沒有意外的話,流金會在七月末完結,最遲八月初。
我已經迫不及待開新了。
花心的女人有了新的寵愛對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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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慶掙紮著從水中站起, 泉水不深, 剛到她的小腿肚。水很清澈,借著清冷的月光,能看清泉底的石子。此時, 卻因為元慶的存在,蕩漾起沾染著黃沙與泥土的黃色波紋。
這麽好的水, 臟了。
元慶皺起眉頭,夜風吹的她結結實實打了個寒顫。
“還不上來?”她的動作自然沒有逃過金的眼睛,年輕血族拋下一句話,轉身向著綠洲裏的密林走去。
“這裏頭有不少東西呢。”他沒頭沒腦的丟下一句。
元慶眉頭皺的更深,她俯下身子, 捧起一把水揚在臉上,踉踉蹌蹌的爬上岸, 走到落水位置的上游, 俯下身子, 捧起泉水喝了個痛快。
她的衣服濕透了,就著汗水泥土粘在身上, 黏黏糊糊的,讓人非常的不適。再加上,沙漠夜間溫度極低,她的骨頭不住的顫抖。
“跟上。”金停下腳步, 轉頭看向還站在泉邊發呆的元慶,“來的路上我可是看到了沙漠狼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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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片綠洲不算小,金聞到了一些特殊的氣味。
不過這味道很淺,他不能確定是不是如同他猜想的一樣。
他大步走進不大的林子,元慶拖著受傷的腿跟在後面,她走的很慢,又餓又累,體力匱乏,意志力都快要耗盡。
終於,一步踩空後,元慶倒在了地上。
金停下腳步,也不回頭去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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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綠洲有人生活的痕跡。
也許是沙漠中強盜的據點,也許是大型商隊修整的落腳點。
不過,現在這裏並沒有人。
金閃身,扛著元慶出現在土培房外。
他擡腿踢開那破爛的門,揚起一層飛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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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現在別無選擇,他扭頭看了眼肩膀上扛著的纖弱少女,無奈的撇了撇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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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勾了勾手,夜風從門外湧入,卷起土炕上的灰塵飛出窗外。
這是金的秘密。
所有的人都知道他擁有血族中罕見的能力,但卻很少有人知道,成年之後的他,還可以控制風。
金將元慶丟在船上,胡亂地扯下她身上的濕衣服,他走出這件土培房,快速的在其他幾間房子裏尋找了一會兒,抱著兩件陳舊的獸皮走了進來。
今看了看有些臟的皮子,又看了看炕上因為寒冷蜷縮起身體的少女。
他抿了抿唇,彎腰走出土房子,將皮子扔在泉裏。風拖著那兩件皮革上上下下,金站在岸上面無表情的看著前方。
算著時間差不多,風舉起那兩件皮革,接替出現的是火焰,金小心翼翼的控制著火,烘幹了兩件皮革。
他又彎腰走進土房子,將洗幹凈的皮子在床上的女人身上。
黑霧彌漫,金離開房間。
他的身影出現在屋頂上,浪費吸血鬼的能力給一個女人做一些無關緊要的事,讓他感到有些煩躁。
應該直接咬死她。
金皺起眉頭。
他說不清楚,吸食她血液的時候,自己為什麽會突然停下,如果沒有停下,她當時就會死。
“命真大。”金想起西澤的話,扯扯唇角。
他餓了,因為幫這個可惡的麻煩女人弄這弄那,血液的力量消耗得比他想象中快的多。
再加上他本就被陽光灼燒,恢覆現在的水平就已經消耗掉了多數的能量。
可很顯然,屋子裏的那個女人沒辦法再承受他的需求,這一口咬下去,無論她的命多硬,可真的會交代在這裏。
西澤說過,無論怎樣務必要保證她的性命。
金越想越煩,昂頭看著沙漠夜晚的月亮,他身影突然散開,化作濃重的黑霧,消失在這片綠洲。
他的身影在幾裏之外重聚,吸血鬼堅韌利爪洞穿沙漠狼脆弱的纖腰,內臟鮮血流了一地。
金提起那匹狼的身體,還未等頭狼反應過來,就消失在沙漠之中,只留下一地的鮮血。
金重新出現在綠洲裏,他把獵殺來的沙漠狼丟在地上,面無表情看著眼前奄奄一息的生物。
他嘆了口氣。
不情不願的蹲下身子,雙手鉗制起那狼的脖頸,張嘴咬了下去。
金閉著眼睛,任由本能吞噬著血液,他懶得仔細思考自己具體在幹什麽,也不想知道這血液到底是什麽樣的味道。
為了活下去。
他腦海裏只剩下這一個想法。
金拋下狼的屍體,踉踉蹌蹌的走到泉水邊,洗幹凈了自己身上沾染到的鮮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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笑著前所未有的體驗。
金笑夠了,重新恢覆成面無表情的樣子,他覺得自己連只喝人血都能放棄也無所謂其他的東西了。
這樣想著,金站起身,將那匹已經死去的狼剝皮刨屍,分解出脊柱附近的兩塊肌肉,他回想著商隊中人類向導烤肉的手法,處理的那兩塊狼肉。
然後用隨手摘來的闊葉包裹著,彎腰走進了土房子。
元慶蜷縮在土炕上,她拽緊了身上的那塊獸皮,可即使是這樣,她仍然感覺到寒冷。
冷熱交替,她又生病了,這一次,更加的嚴重。
金拿著兩塊烤好的肉靠近土炕,他喊了一聲,沒有回答,年輕的血族皺緊了眉頭,不情不願的擡手推了一下眼前土炕上的身子。
滾燙。
又成了火爐。
金抿起唇,人類的脆弱超乎他的想象。
可想起那個堅定走在前方的身影,他突然覺得,人類的意志也超乎他的想象。
金將烤肉放在一旁,坐上土炕。
他垂頭看著眼前少女緊皺的眉頭。
比起在古都洛陽,新婚之夜見到的那副模樣,眼前的少女瘦了許多,眉宇之間,凝結著郁氣。
她睜著眼睛的時候,不是這樣的。
金按手按在她的眉心,用力,想要分開她團簇在一起的眉頭。
沒用,反而手指被燙的生疼。
金收回了手指,搖醒了元慶。
“醒醒,餵。”他的力氣控制的很微妙,不大不小,可他的聲音很聒噪,抄得人難受。
元慶的眉頭皺得更深。
“我好難受。”她輕聲呢喃著,聲音又低又啞。
“你得吃東西。”
“吵死了。”元氣呢喃著,翻了個身。
金的臉色瞬間就陰沈下來。
他用獸皮裹住元慶,直接將她提了起來,“你死了,我可是得餓肚子。”
想起剛剛的舉動,金的語氣更加的不善,“你最好乖乖給我活著。我說什麽,你最好聽話的跟著做。”
吵死了。
昏沈之間,一個聲音不斷的在耳邊響著,說的些亂七八糟的話。
元慶睜開眼睛,定定的看向眼前的人,她的大腦有些不清不楚,無法分辨眼前的人到底是誰。
“小茶。”她說,“少嘮叨幾句。”
“本宮覺得很吵,本宮想睡覺。”
“胡說八道什麽呢?”
“大膽。”元慶瞪著眼睛,“誰允許你用這樣的口氣和本宮說話?皇兄嗎?”
提到元詡,元慶的表情柔和了許多。
“皇兄為什麽不來看我啊?他說潘嫂子又吵架了嗎?他就會讓你來嘮叨我。”
金聽著她的胡言亂語,氣得快要爆炸。
“睜大你的狗眼看看我是誰。”
元慶果然聽話的睜大了眼睛,她端詳著金的樣子,突然就紅了眼眶。
她猛地撲進金的懷抱。
“皇兄。”
“說了不要嫁人,就非要讓我嫁人。”
“我好委屈,放著大魏皇宮不享受非要來這勞什子鳥地方,又累又餓,還很疼。”說著,一只不安分的小腳從獸皮中探出,高舉在金的面前,“皇兄你看,好痛。”
金的臉色更黑。
他擡手去摁那只腳,元慶躲開,小腳腕一搖一搖的。
“醜死了。”她放下腿,“嫁人一點都不好。”
“皇兄,我好想你。”元慶摟住金的一直手臂,用他冰冷的手覆蓋在自己的額頭上,“涼涼的,好舒服。”
“皇兄,安寧好累,你唱歌哄安寧睡覺吧,就像小時候那樣。”
“唱你妹……”
“嗯,快唱給妹妹聽吧。”
“……”唱你姐。
金低著頭,看著環住他身體的女人,胸口的柔軟讓他有些心猿意馬。
金想什麽做什麽,他微挑起眉,手滑入獸皮之內,捏著一側的山峰。
“好啊。”他壓低聲音,回想起先前在酒館妓.院聽過的曲調。
俊逸的血族微瞇起眼睛,哼唱著艷俗的曲調,手指微勾,像是火焰山。
金綻放出笑容,透著壞氣,又充斥著難以抗拒的魅力。
大漠的上空,飄著來自酒館下街的低俗小曲。
靡靡緋色。
作者有話要說:絲綢之路這段是我高二構思這個故事時候就出現過的場景,是在太喜歡這種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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